近期,兴山法院在执行一个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极力反抗给执行人员带来了不小的阻力。在耐心劝导无果的情况下,执行人员通过司法拘留终于使被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顺利将3万多元的财产执行到位。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被法院判决其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但被告朱某对财产分割判决始终不服。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朱某上诉到中院,中院维持了原判。判决书生效后,朱某未按期履行,原告严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8月13日,我院执行人员远赴广州向朱某了解情况,依法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不料朱某态度极其恶劣,情绪也十分激动,执行人员与其交谈时,朱某极其不配合工作,至始至终都在辱骂、威胁执行人员,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执行人员只好先回来后再重新安排。
后得知朱某回到兴山,并多次与原告发生冲突,派出所也出面协调多次。就在拘留前几日,被告朱某叫来其他人殴打了原告严某,严某立即进行了报警。在接到原告严某电话后得知朱某要逃回广州,我院执行局迅速反应,兵分两路,一队人在高速路口拦截,一队人开车在后面寻找,最终在后河拦下朱某。10月19日我院向朱某依法送达拘留决定书,但其拒绝签字,情绪也十分激动,企图暴力抗法,并叫来她的两个姐姐一起对执行人员进行阻拦辱骂,甚至威胁执行人员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在此过程中还对执行人员进行推搡,态度十分恶劣。我院执行人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成功控制住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到了拘留所后朱某才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后朱某及其两个姐姐都写了书面检讨,并同意履行判决义务。此举不仅显示了法律的威严,树立了法院形象,对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起到了威慑作用,也依法维护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