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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法院黄粮坪法庭能动司法显成效

2012-05-12 17:11
来源: 新闻中心/法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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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保证回去后,按照你们说的去做,跟我丈人商量,如果他同意继续跟随我们生活,就请你们做见证,让老人搬过来住,如果丈人不同意跟随我们生活,那我就给他买好米、面、油等生活物质,有时间就去看他,照顾一下他的生活起居,请你们对我进行监督。”被告罗某某的一席话迎来阵阵掌声。一起赡养纠纷在兴山县黄粮法庭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得以妥善解决,双方达成协议,当事人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原告朱某某在继女陈某某7岁时与陈某某的母亲习某某结婚,后习某某于2010年10月去世,因为继女陈某某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怒之下,朱某某将继女陈某某和女婿罗某某告上法庭。法庭在了解朱某某现在的生活状况后,及时与司法所、综治办、和平村委会联系沟通。在村委会,大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进行劝解。在大家反复、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冰释前嫌,于是出现了前面的一幕。黄粮坪法庭通过多个部门联合,能动司法,已成功处理多起类似案件,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黄粮坪法庭地处大山之巅,所辖区黄粮镇平均海拔在800米以上,榛子乡平均海拔在1100米以上,老百姓大多傍山而居,山大人稀,为解决老百姓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法庭工作人员坚持每月在榛子乡巡回办案两次,每次两到三天,将工作地点搬到田间地头,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只要有矛盾纠纷出现,法庭工作人员都会在诉前提前介入,调查了解纠纷情况并做好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源头。法官主动出击,能动司法,只有少数确需诉讼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大多数纠纷都在诉前得到合理解决,避免了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化,有效地避免了一些民事案件向刑事案件的转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为辖区经济发展大局提供了较好的社会环境,营造出一种和谐风气,2011年榛子乡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