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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烟花绽放需守安全底线 莫让污染与伤痛“随烟升空”

2025-05-28 15:58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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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些人选择庆祝节日的其中一种方式。然而,烟花爆竹带来欢乐的同时,也隐藏着诸多安全隐患。近日,兴山法院黄粮坪法庭审理了一起因烟花燃放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除夕之夜,李先生为了庆祝阖家团圆燃放烟花,烟花点燃后,他上前查看却突发意外。烟花突然发生转向,朝李先生扑面而来,致右眼受伤,后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李先生与烟花销售商因赔偿问题始终无法协商一致,李先生遂将某烟花批发商、某烟花零售店和某超市等五被告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查核实认为:某烟花批发商、某超市、某烟花零售商均应当对李先生的伤情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李先生对事故发生也存在过错,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过释法说理,被告与李先生达成赔偿协议。

法官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等高度危险物,在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条例,严禁违规燃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强化环保意识,减少大气污染。每一束升空的烟花,都承载着对美好生活的期许,让我们以法治为指引,以安全为准则,让每一次烟花绽放,都成为传递幸福的璀璨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