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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群众的利益,诉前化解行政争议

2023-02-21 14:46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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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感谢兴山法院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工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解难题、了心结。我们这就去人社局那边办理相关手续,谢谢你们!”当事人吴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吴某的赞许,是因为兴山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经过与行政机关的多次沟通,诉前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争议情况2月17日吴某找到兴山法院,诉称自己所受的交通事故是工伤,交通事故案件中未赔付的医疗费,被告县人社局理应从工伤基金中支付,但被告单位却持有不同看法,事情陷入僵局。综合庭法官收到原告诉状后,立即与被告单位相关负责人联系,被告单位告知:原告已领取相关工伤赔偿金,并与其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案件已结案,现无法再支付赔偿金。

力促化解:弄清情况后,综合庭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便尝试进行诉前化解。了解到被告单位案件结案后确实无法进行支付,存在程序障碍,便耐心与被告单位释法说理:足额支付工伤赔偿金是被告单位的义务,不能以原告已领取部分赔偿金后结案为理由拒绝支付下余部分,程序上如果有困难可以与上级部门沟通,特事特办。被告单位了解到利害关系后,迅速与上级部门进行联系,多方联动,最终找到了圆满的解决办法,双方分歧迎刃而解。

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也就是老百姓所称的“民告官”案件。行政争议是否能够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既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乎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法治政府的建设。

该起行政争议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诉讼程序给双方带来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