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给未成年人的一封信

2023-06-01 10:34
来源: 综合办公室
    浏览: 1160

亲爱的孩子们:

六一儿童节快乐!

近几年,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兴山县人民法院呼吁大家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共同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安全、更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用法律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关于《未成年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的法律。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在学习法律之余,以下告诫需谨记!

   一、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性侵:

 1. 要了解自己身体的私密部位,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观看、触碰。

 2. 不要随意吃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

 3. 不要独自出门,不跟随陌生人离开。

 4. 避免单独和陌生人在家里或密闭的环境。

 5. 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苦或者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者其他亲近的人,也要勇敢说“不”,勇于告诉父母或者报警处理。

   二、学习法律知识,预防犯罪:

 1. 提高鉴别能力,不要随意被他人教唆干违法乱纪的事情;保护好自己的财物,警惕网络诈骗,不要因一时贪婪变成不法分子的“抢手”。

 2. 勿交“狐朋狗友”,远离有不良习性的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学习不良风气。

 3. 不沾染“黄、毒、赌”,不涉黑恶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4. 不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网络信息等。

 5. 不做损坏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的事,如:盗窃、抢劫、恐吓、伤人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6. 不携带枪支、弹药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等。

 

   最后真诚的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学业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