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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令”那些事儿

2023-07-21 16:06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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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兴山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7月17日,我院依法受理石某某诉秦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当日,原告石某某以被告秦某某在诉前对原告实施暴力行为为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核实情况后,认为申请人石某某确实存在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随即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秦某某对申请人石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秦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石某某及其近亲属,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至辖区派出所、社区并进行相关解释说明。目前,申请人石某某人身安全得到了有效保护。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本质是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的方式,依法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是什么?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在离婚案件中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

二是证明遭受家庭暴力、面临家庭暴力,或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