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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致富惹官司 法庭调解暖人心

2022-03-17 14:55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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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法官,我们绝不让你们再操心,保证按时把补偿款付清,今天我们在法庭上虽是原、被告,但回去后仍是好邻居,会想尽一切办法把道路修通,共同走上致富道路,以此来感谢法庭多次奔波现场、苦口婆心的调解工作”。

   这是当事人姜某在案件调解后对承办法官张华做出的诚恳承诺。姜某、谭某、王某、李某四人系同村同组村民,当地盛产柑橘,为方便运输,四人协商共同修建从村级道路通往各自门口的支线道路。2020年6月,谭某在修路施工过程中意外受伤,经治疗后鉴定造成十级伤残,损失达10万余元。四人就赔偿问题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谭某遂于2022年春节前到兴山法院昭君法庭提起诉讼。

    法庭经审查后当即受理了该案,为充分了解案情,加之考虑部分当事人年龄偏大,先后两次上门向当事人送达应诉材料并实地查看事发现场。因临近春节,为预防矛盾激化,庭前承办法官分别向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并定好节后开庭处理。开庭之日,承办法官从情、理、法三个层面进行调解,讲清法律关系,划清各方责任。谭某受伤较重已构成伤残,虽然不存在故意致伤,但自身缺乏安全意识,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其他人员虽无侵权行为,但作为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案件经法官释法明理后,最终达成协议,姜某、王某、李某自愿对谭某补偿28000元。

    兴山法院始终注重强基导向,积极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水平。各派出法庭立足人民法庭 “三个便于”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三个服务”,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