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大家常常忽略一个问题,债权也有“保质期”。
“欠条都打了这么多年了,早就过期了,法院也受理过期的案子吗?”当事人黄某在接通法院电话了解了基本情况后,向法院提出了诉讼时效的抗辩。
原来,早在2016年,黄某为了装修房屋,在兴山县某建材门市部订购了装修材料,余下1万元尾款未结清。2017年1月黄某出具欠条,并于2018年2月在欠条上补充“2018年3月底付清”。直至2022年12月1日该门市部的经营者陈某才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
此案中,欠条载明的履行期限至今已超过一般诉讼时效,但从陈某提交的证据来看,在他向法院提交诉状前一天,已向黄某进行催告,并且黄某也承诺“我尽量想办法先给你一部分”。
欠条怎么会过期?诉讼时效又是什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会导致丧失胜诉权,但丧失胜诉权不等于丧失实体权利,债务人依然可以向债权人提出归还欠款,债权人亦可以受领,债务人同意还款就不能再提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在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债权人要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欠条怎样才不会过期?快要过期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债务人已超过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受理后会查明期间是否存在终止、中断、延长事由,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事由后才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有很多种,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债权人可以当面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也可以发送催收短信,亦可以签订新的还款协议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提出保护权利等。在此期间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证据。
在诉讼时效已经超过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考虑保留诉权,等到债务人同意履行,对于债务的证据更新后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