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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占居房屋两年 法院强制迁出

2015-01-27 11:08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彭虎    浏览: 1275

1月23日,法院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等部门依法对一起返还财产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某被从占居的房屋内强制迁出,并被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王某与吴某于1991年登记结婚,男方入赘女方,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13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王某强行占居吴某房屋,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2014年2月,王某被诉至法院,法院做出裁决,判令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堆放在申请人房屋内的物品搬出,并将两间房屋返还给原告。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在规定的期限内,王某未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王某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执行法官一边耐心给当事人做工作,一边对其财物进行登记造册,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等部门见证下,将王某堆放在房屋内的财物全部搬出,并将房屋交付给了申请人,使得案件得以执结。执行过程中,当地不少村民前来围观,执行法官以案释法,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