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山法院审理了一件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诉状上,作为原告的老父亲袁某,诉说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两个继女远嫁他乡后,既不与自己联系,也不尽赡养义务,自己重病缠身卧床不起而无人看护,妻子与自己离婚后也跟随女儿到外地生活,自己孤寡一人,生活艰辛……
从诉状内容来看,是这位老人着实可怜。虽然袁某是继父,但也不辞辛苦将女儿从蹒跚学步养到成人成家,按理说应是含饴弄孙的和谐场景,现在却为何会闹成如此地步。审判人员决定到其家中一探究竟。
沿着曲折的盘山公路赶到袁某家中,还未见到袁某本人就已听到其中气十足的谈笑声。随之映入眼帘的是一位五十多岁、身体健壮的农家人,正在一边给自家的柑橘树浇水,一边和邻居谈论自己今年可观的柑橘收入。见到我们,袁某立马放下了手中的活,张罗着带我们去家中坐。迈过袁某的家门,我们看见屋内明亮干净、收拾得井井有条。此番情景在我们的心中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这和诉状上说的完全不一样嘛!
和袁某的沟通中得知,两个女儿是其继女,现均远嫁山东。2018年,袁某与闵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之后闵某跟随女儿远赴山东生活,袁某则独自在兴山居住,两个女儿和袁某沟通交流的比较少。案件的症结在于袁某缺少家人的关心与陪伴。
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审判人员遂和袁某的两个女儿进行沟通,继父袁某虽无生育之恩却有养育之恩,双方之间形成的抚养关系并不因母亲和继父离婚而改变;随后与袁某耐心交流,其两个女儿绝非不孝顺,只是因为距离遥远父女之间缺少沟通而已,女儿们的孩子都还小,生活压力也很大,希望袁某作为父亲能够多多体谅女儿们的不容易……
听了法官的一席话,父女双方都红了眼眶,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两个女儿承诺今后一定会尽到赡养义务,多回来看看父亲,加强对袁某的陪伴和关心,亲情逐渐得到了修复。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一直以来,兴山法院审理家事纠纷案件都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注重情感修复,从法治、人情、习俗等方面探究当事人的矛盾根源,以此寻找解决之策,用柔性司法温暖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