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兴山县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一起刑事案件,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8分钟。
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袁某某非法采矿一案提起公诉,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依据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就案件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与公诉机关、司法机关进行了多次沟通。鉴于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庭审过程中,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充分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并当庭宣判、送达刑事判决书,实现了“简案快办”。
该案系2018年10月26日新《刑事诉讼法》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以来,兴山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首起案件,在确保实体公正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这是兴山法院积极推行全新审判模式,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为今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提供了重要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