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绿意萌新。今天是植树节,让我们一起以案为戒,共护青山绿水。
案例:被告人黄某某、李某某系夫妻关系,黄某某以生活烧柴为由办理了一张2立方米的采伐证后,由李某某联系买家,黄某某用油锯、斧头、砍刀等工具,在兴山县水月寺镇自家山林中砍伐杂树,以每斤0.2元至0.25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共卖出16.98吨(折合立木蓄积23.4324立方米),获利共计人民币8090元。
经兴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李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且对二人出售木柴获利金额进行了追缴,上缴了国库。
本案中,黄某某、李某某虽然办理了林木砍伐证,但明显超过了采伐许可证的数量,依旧构成滥伐林木罪,那么日常生活中哪些情况构成滥伐林木罪呢?采伐自家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是否需要办理采伐证呢?
法官说法:
1、日常生活中哪些情况构成滥伐林木罪呢?
兴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江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无证乱砍乱伐,另一种是有证乱砍乱伐,下面将两种情况分别向大家说明一下:1、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自己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达到12立方米或者幼树六百株的。2、在有砍伐证的情况下,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进行采伐本人所有森林的、或者超过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的森林或者林木的达到12立方米或者幼树六百株的。所以要注意,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对自己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乱砍乱伐,更要注意的是,各位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也要遵守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进行采伐,不能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请情况乱砍乱伐。
兴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江答: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重点在于房前屋后的范围问题,农村居民在进行采伐前,最好咨询林业相关部门,避免出现采伐的范围超过了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