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山县法院应急分队妥善处置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并协助执行人员将案件执行完毕。
2012年11月29日下午5时20分许,一在外逃避执行七年有余的被执行人罗某来到兴山县法院,一到法院执行局就质问执行人员为什么将其在兴山农合行的存款账户冻结,并要求执行人员马上对该存款账户予以解冻,执行人员向其阐明政策及法律,其不但不听,反而扬言要威胁执行人员的人身。当时已处于下班阶段,而执行现场只有执行人员两名,其中一名还是女性,如欲对该被执行人采取控制性措施较为困难。执行人员当即向院领导做了汇报。
院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即刻组织应急分队赶赴执行现场,应急分队成员接到命令后,纷纷放下手中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依法对被执行人罗某的人身进行了控制,并向被执行人阐明暴力抗法及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政策及法律威摄下,被执行人罗某同意与申请人罗某某进行协商,并最终和解执结该案。
兴山县法院应急分队自成立以来,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既密切注意有闹事、缠访苗头相关人员的动向、周围存在的安全隐患,又注意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近两年来,兴山县法院应急分队已妥善处置多起闹事、缠访及有闹事、缠访苗头的事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