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骄阳似火,一行人顶着烈日在辣椒地里仔细查看,这是兴山法院峡口法庭联合水月寺司法所和居委会查看王某与敖某之间饲养动物损害案的现场。
2021年6月4日,王某饲养的山羊因管理不善,到敖某种植的辣椒地里啃食辣椒苗500余株。事情发生后,居委会 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因双方均固执己见,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甚至出现了敖某带人到王某家中赶羊,王某持斧头自卫的冲突。
6月17日,峡口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涉农案件不等人,且本案双方矛盾容易激化,一方当事人年老体弱,为充分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妥善处理该案,决定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现场处理之前,峡口法庭通过调查了解本地辣椒市场行情,向相关部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并最终确定了与司法所、居委会联合调处的方案。调解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固定案件事实,分析辣椒市场行情,价格比对等方式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就王某对饲养动物疏于管理的行为及敖某事发后采取不当方式处理问题都提出了批评意见,教育双方学法、懂法、守法,通过正当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王某当即改变态度,陈恳道歉,敖某也听从劝解,同意让步,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王某当即履行了全部义务。
此案虽小,但我们从中感受到了执法司法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将司法的声音和法律的温度传递到了乡村的每一个角落,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