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兴山、神农架两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走深走实,4月27日,神农架林区法院、兴山法院部分干警齐聚香溪河畔,共同签署“‘生物多样性’区域司法保护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兴山法院机关举行,神农架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志高,兴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苗涛出席签订仪式。
协议旨在建立“兴山、神农架”区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机制,以司法方式引领全社会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努力保护好泛神农架区域生态环境。两地法院将加强跨域诉讼服务协作体系建设,推进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多元共治体系,联合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以法治手段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近年来,兴山法院自觉将司法审判融入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实现环资案件专门化审理,大力推行环境资源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积极发挥刑事审判惩治教育、行政审判监督预防、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设立“万朝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基地”。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人大代表的联系联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兴山县打造全省“两山”转化样板,争当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护航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永续发展,我们责无旁贷。”兴山法院院长苗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