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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立快审快结 助力“开局企稳”

2022-01-25 16:59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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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助力“六争创、六中心”目标实现,按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工作要求,我院近期高效审结一批涉企纠纷案件,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司法保障。其中一案,在一个多月内,为我县湖北卡乐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追回资金135余万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服务了“开局企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立案快,减少企业诉累

湖北卡乐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21年12月1日向我院提起诉讼。在审查立案时,我院立案部门发现该公司系我县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承办法官迅速引导该公司走涉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同时安排专人指导其修改诉状,并于当日立案受理,当日移交民事审判庭,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院党组安排有经验的法官优先办理此案。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依法给该企业办理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缓交诉讼费20618元。

二、行动实,保证企业胜诉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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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迅速阅卷并向原告了解案情,得知若该款项无法追回,可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优化办案方案。一方面为最大限度保护原告合法权益,在立案次日(2021年12月2日),我院依法对被告的财产予以保全并移送执行。对被告的财产予以查控,做到了企业胜诉,便可兑现胜诉权,防止无财产可执行。另一方面为进一步了解被告公司情况,推进案件“快审”,2021年12月7日,承办法官奔赴远安县了解被告相关情况。对地处辽宁的另一被告(辽宁吕氏公司),因疫情原因,及时采取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因疫情防控规定,同时为节约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经与当事人沟通,2021年12月23日,本案通过网络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三、处理巧,缓解企业困难

被告因疫情已处于歇业状态,基本没有偿债能力,致使案件一度陷入被动。经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发现,涉案的其他企业尚有偿债能力,为更快更好的化解涉企矛盾,承办法官从利于双方企业今后发展、合作的角度出发,经过线上、线下、多方式、多方面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既保证了原告卡乐尔公司胜诉权的实现,又让原、被告双方握手化解了矛盾。2022年1月21日,被告天元公司将所欠货款135余万元打至我院专门账户。我院及时将该货款发放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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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效果好,助力“开局企稳”

我院通过精准实施财产保全,提高送达效率,灵活运用线上开庭,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质效,依法及时保障企业诉讼权益的实现。该案从立案到原告领取案款,案结事了仅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货款的及时到账帮助企业纾解生产困难,缓解生产经营压力。通过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助力“开局企稳”,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今后,兴山法院将一如既往紧紧围绕县委“六争创、六中心”发展目标,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彰显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