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法院在办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中,采用“评审+摇号”的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让选任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破产案在当地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而且办理过程中关联企业可能还会涉及实质合并破产,考虑到这种情况,法院采用“评审+摇号”的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首先由7名评审委员会成员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报名机构进行书面评审,再从整体实力、经营业绩、工作计划、管理建议、报价方案、履职评价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判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3家机构参与摇号,最终确定管理人。
为防止在选任过程中出现说情打招呼等不廉洁不公正的情况,确保选任工作更加透明,在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选取上采取了随机方式。明确分管破产案件的院领导不参加评审委员会,从破产案件办案团队中随机抽取3名成员,从审委会委员中随机抽取3名成员,由审判管理部门确定1名成员,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细化评分标准,独立评审打分,现场公布分数,确定前三名后,通过摇号最终确定破产管理人和备选机构,院督察部门全程参与见证监督,选任过程重要节点向社会公布。
兴山法院简单破产案件采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直接指定管理人,是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细化破产审判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提高了选任效率和透明度,推动了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兴山法院将持续完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