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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木箱法庭”到“法治惠民”---兴山法院巡回审判的传承之路

2019-08-12 10:47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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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是骑马,后面是骑自行车,再就是坐212式北京吉普车,都是用木箱装的国徽和法槌,骑马的同志都不在了,骑自行车的同志年岁也都大了。”这是兴山法院一名退休老同志在回忆近50年的巡回审判工作时发出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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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90年代说起,那时兴山的交通十分不便,“下宜昌”要5小时,“到省城”要12小时,各乡镇到县城只有寥寥数班客车,绝大多数村没有通公路。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勤劳朴实的兴山人没有多少刁民,但矛盾纠纷在所难免,打一个官司要走半天甚至一天的山路,往往是旧气未去,新气又来,矛盾更加激化,纠纷更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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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到庭里来困难,我们就到村里去!”时任黄粮坪法庭庭长的胡军背着木箱,和干警们翻山越岭到田间地头、屋场院子提供诉讼服务,法槌的敲击声传遍了辖区的大小山头、坎边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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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庭长李家兵和书记员程智勇背着木箱小憩的照片刊登在人民日报和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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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兴山法院正式启动“巡回审判,法治惠民”项目,以巡回审判打造法治惠民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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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6日,县法院利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在峡口镇岩岭村集中审理三起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峡口镇、岩岭村干部及当地群众10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庭审结束后,还进行了法治宣讲,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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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统计,兴山法院平均每年进行巡回审判或送法下乡10次,30年来共为1000多名当事人直接提供诉讼服务,提供法律咨询超5000次,覆盖群众3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累积行程10万公里。

    巡回审判变了,变的是交通工具、设施设备、法律条文;巡回审判又没变,没变的是这一举措传承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它必将更加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乡村振兴战略中,书写“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