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树立政治意识,促进干警依法履职,提高法院队伍建设水平,兴山法院党组讨论并制定了定期巡查制度。每个月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队,到各部门、各法庭进行巡查,通过结合执法办案情况重点督察遵守执法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情况,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案件流程是否完备。对行政事务的督察,重点督察落实安全、保卫、消防、车辆管理、保密、值班规定情况。
首次督察由黄德文院长亲自带队,分别对黄粮坪法庭、昭君法庭、民事审判庭的审务作风、庭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对全院干警会风会纪进行了抽查并在全院发布督察通报,对于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和人进行了点名批评,撕开情面,敢讲真话。譬如有的法庭在立案接待室调解案件,去年结案件尚未归档,地面烟头问题,开庭着装和普通话问题,开会人不到场等问题都详细指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迅速整改。
党组成员定期巡查制度已在我院形成惯例,每位党组成员都建立了巡查日志,巡查后会详细记录在案。通过一次次的巡查,让党的领导延伸到法院各个地方、各个层面,在干警心中深植讲规矩、守规矩、履职尽责的意识。更好的让全体干警认清形势,树立政治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不碰红线、不越底线,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