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动,你包里是不是有一把刀?”3月20日,兴山法院在例行安检中出现惊险一幕。安检屏幕中,当事人的手提包里赫然发现一把菜刀,法警队随后迅速控制现场,进行处置。
“我带刀不是因为别的,这把菜刀是我这个案子的证据,我带过来是用于开庭作证的,你们搞误会了。”当事人反复辩解道。经过仔细核实情况,当事人的话得到了证实,现场紧张的氛围才缓和下来。
“刀具不能携带进审判场所,有特殊情况可以和法院提前沟通,这种证据也可用照片代替,以后一定要注意。”误会解除,法警耐心解释道。
法院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地,因此法院安检工作尤为重要。一直以来,兴山法院严格开展安检工作,确保了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的安全,连续多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警官说安检
进入法院必须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安检程序,要对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地毯式”搜查,下面这些注意事项请留意:
一、有哪些物品不能带入审判场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定,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一)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二)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三)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四)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也有规定,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四)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五)标语、条幅、传单;(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二、安检的流程有哪些?
1、证件的查验与登记
(1)来访人需持有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证明持证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配合登记员将身份信息录入访客系统。
2、随身携带物品的检查
将随身携带的包裹及身上物品取出后放入物品筐内,接受X射线检测仪的检测。
3、人身检查
(1)依次通过安检门,出现报警请接受人工复检。
(2)女性来访人请到女性安检员处进行检查。
(3)安检时,请配合安检员张开双臂,背部检查时请转身。
4、安检结束后,请取走随身携带的物品,限制物品予以寄存。出院时请及时取回。
三、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法院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二)哄闹、冲击法庭;(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