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晖带领督查小组,对兴山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小组通过询问、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就员额制改革、新型办案机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遴选和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工资福利待遇、内设机构改革和人民陪审员改任等六大项27小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督查。
座谈会上,兴山法院黄德文院长针对本次督查内容作了汇报,详细介绍了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兴山法院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结合兴山法院工作实际,就落实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经验和做法,意见和建议向督查小组反馈情况。
王春晖强调,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兴山法院要多研究政策,多联络沟通,多采取办法,直面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