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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共同缔造美好环境

2022-09-16 09:01
来源: 办公室、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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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现场宣判对群众的触动很大,是其它宣传教育方式所不能替代的,法院这种巡回审判模式,不仅仅是对案件的审理,更是一种深入人心的法治宣传。这样的庭审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兴山县榛子乡党委书记曹诗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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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苗涛带领干警到榛子乡开展巡回审判,并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本元出庭支持公诉。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得到相应法律的惩处。榛子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群众代表共4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被告人双某某、林某、田某某多次进行非法狩猎,所获猎物系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保护动物小麂等,相关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在法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后悔,为自己给环境带来的破坏、给集体带来的损失、给家人带来的痛苦深表歉意,由衷的请乡邻以自己为戒、以案件为戒,引起了在场群众的强烈共鸣。

兴山法院采用巡回审理方式,延伸审判职能,把庭审搬到非法狩猎易发多发地,法检两长带头以案释法,向群众展示身边案例,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让群众足不出户了解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威严,共同保护环境资源,守护绿水青山,案件办理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名群众发出感叹:“说实话,我也有过狩猎的想法,总认为没多大的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法院这种办案方式很好,能够让我们老百姓明白很多法律知识。”

兴山法院“家门口”的法槌声直击心灵,宣判词发聋振聩、发人深省,警示警醒作用把违法犯罪企图消除在萌芽,把法治理念根植于群众心中,以此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来促进美好生活的缔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