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小伙儿虚构身份信息,骗取他人财物,被兴山法院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手头拮据,被告人小强(化名)利用聊天软件,虚构单身女性身份,添加陌生男性账户成为好友,建立恋爱关系逐步骗取信任,然后编造见面需要路费、经济困难需要借钱、要求对方请其吃饭等事由,先后骗取十余名被害人财物,小强将诈骗所得财物用于偿还网络债务和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被告人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近年来,不法分子诈骗的方式花样繁多,稍不注意就可能掉入诈骗的陷阱。兴山法院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交友需谨慎,涉及钱财更要三思而后行,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