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晚上9点,一轮明月高悬夜空,当兴山这座山区小城已归于宁静,兴山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却依然灯火通明,法庭气氛庄重而严肃,法庭辩论依旧在激烈进行着。这是我院刑事审判庭正在公开审理被告人罗某、周某涉嫌犯挪用资金罪一案。
上午8:30,法槌准时敲响,我院院长黄德文承办该起案件并主持今天的庭审,全程精准把控庭审节奏,庭前准备扎实充分,庭审过程紧张有序,法庭调查严谨细致,举证质证繁简得当,法庭辩论重点突出……不知不觉,已到了夜晚。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充分发挥了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中的重要作用。虽然庭审持续的时间较长,但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而有序。
由于该案涉及金额大,案情复杂,开庭审理前,合议庭做了充分的准备,通过召开三次庭前会议,解决了相关程序事项。开庭当天除了中午、晚上进餐有短暂停歇,未安排其他休息时间,但该案庭审组全体工作人员始终坚守岗位,精神饱满,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兴山法院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加班加点、夙夜为公审理案件,传递了法院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司法为民、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